各區(縣)經委(商務委)、各有關單位: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36號)、《上海市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滬府發〔2010〕11號),做好2011年第一批上海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工作,根據《上海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滬經信法〔2010〕737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點
(一)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項目
1.服務業務項目。支持中小企業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開展信息查詢、技術創新、管理咨詢、融資服務4類業務的項目。
2.區縣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建設項目。支持區縣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為開展中小企業服務而進行的軟硬件投資建設項目。
(二)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和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項目
1.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支持面向中小企業開展信息查詢、技術創新、管理咨詢、融資服務4類公共服務的平臺建設項目。
2.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項目。支持現代服務業、先進制造業小企業創業發展所需場地及相應的公用工程、必要的公共服務設備等的改造項目。
(三)中小企業拓寬融資渠道項目
支持本市中小企業發行集合票據的項目。
(四)中小企業改制上市培育項目
支持本市中小企業以境內外上市為目的進行改制重組的項目。
二、申報條件
申報的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必須分別符合《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的規定。
(一)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項目申報條件
1.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大專及以上學歷和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的專業服務人員的比例不低于50%。
2.服務業務項目。中小企業服務機構應依法設立1年以上,年服務中小企業數量不少于30家。服務內容為:
信息查詢服務:加強網絡功能開發,暢通信息渠道,為企業提供法律法規、政策、技術、產品、標準、人才、市場等各類信息服務。
技術創新服務:開展工業設計、技術咨詢、知識產權戰略實施、節能降耗、清潔生產和污染防治技術應用等服務,幫助企業研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增強創新能力,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和產品;推動產學研聯合,促進技術成果轉化、適用技術推廣和創新資源共享。
管理咨詢服務:提供發展戰略、財務管理、人力資源、市場營銷等咨詢診斷,幫助企業學習、掌握現代企業管理知識和技能,提高科學決策和經營管理能力,指導企業加強現場管理,提高清潔生產水平。
融資服務:組織開展融資知識培訓,幫助中小企業了解掌握各種新型融資渠道、融資工具和融資產品;收集企業融資需求信息,組織開展信用評級、企業與各類投融資機構的對接交流等活動,促進企業與金融機構合作,緩解企業融資困難。
3.區縣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建設項目。項目內容為區縣中小企業服務中心進行的辦公和服務設備購置、網站建設、服務場地及相關設施改造等。
(二)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和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項目申報條件
1.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項目。服務平臺應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擁有獨立的工作場所及與所提供服務相適應的條件和設施,大專及以上學歷和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的專業服務人員的比例不低于50%,具有較強的專業服務和組織社會資源的能力,管理制度健全,經營行為規范;項目完成后年服務中小企業數量50家左右。
2.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項目。項目單位應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具有為基地內小企業提供優質綜合服務的能力和組織社會資源服務小企業的能力;項目對現有廠房、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等進行改造,不新征土地,總建筑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公共服務面積占總建筑面積的10%;項目完成后小企業保有量不低于30家,產業集聚度在60%以上。
3.項目總投資不超過2000萬元,主要用于必要的服務設施和場地改造、設備儀器購置等。
4.按照國家和上海市有關規定須經投資主管部門立項或備案的申報項目,項目單位應在提交材料之前完成立項或備案工作。
5.項目須在建設期內,建設周期不超過2年。
(三)中小企業拓寬融資渠道項目申報條件
1.已成功發行中小企業集合票據。
2.在發行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實現融資的過程中生產經營正常,未出現利息和本金逾期償還的情況,未發生違法違規事件。
(四)中小企業改制上市培育項目申報條件
1.此次申報截止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記變更,由有限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并取得股份有限公司營業執照;或完成海(境)外上市所需的重組構架。
2.2010年11月15日后在上海證監局輔導備案;或申請上市文件已報送海(境)外上市審核監管機構并被受理。
3.已在所屬區縣經委(商務委)備案,并納入改制上市培育企業資源庫。
三、資金支持方式和額度
上海市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的支持方式和額度按照《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四、項目申報要求
(一)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和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項目、中小企業拓寬融資渠道項目、中小企業改制上市培育項目申報要求
1.項目申報采用網上申報和書面申報并行的方式。
(1)網上申報:申報單位需登陸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專項資金項目管理與服務平臺(http://zxzj.sheitc.gov.cn)進行在線填報,并提交電子材料。
(2)書面申報:申報單位完成網上填報后,需在線打印項目申請表,連同其他相關紙質材料一并提交。區屬單位向納稅地的區縣經委(商務委)上報紙質材料,由區縣經委(商務委)將紙質材料報送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協調辦公室(以下簡稱市中小企業辦);市屬單位可直接將紙質材料報送市中小企業辦。
(3)紙質材料須簽章齊全并與網上提交的電子材料內容一致。
2.區屬單位申報的項目,由區縣經委(商務委)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對項目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提出審核意見,明確支持理由。
3.項目單位申報截止時間為2011年5月6日17:00,區縣審核截止時間為2011年5月13日21:00。過期不予受理。
4.項目申請材料不予退回。
5.區縣經委(商務委)應保存區屬單位上報的項目申請材料以備查。
(二)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項目申報要求
1.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項目申報為預申報。
2.項目預申報采用網上申報的方式。中小企業服務機構需登陸上海中小企業網站(www.ssme.gov.cn)通過“上海市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管理系統”中的“項目儲備”在線填報全年中小企業服務計劃,區縣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可以同時填報軟硬件投資建設計劃。
3.項目單位預申報截止時間為2011年5月6日17:00,區縣審核截止時間為2011年5月13日21:00,過期不予受理。
4.市中小企業辦將選擇一批預申報項目進行備案,待年底正式申報后,對全年中小企業服務計劃執行良好的備案單位予以重點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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