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實施2008年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的通知 滬科合(2008)第011號
各區(縣)科委、經委: 為繼續貫徹上海市科技大會的精神,加強市區(縣)科技創新工作聯動,積極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充分調動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自主創新積極性,逐步打造一批具有國內外行業競爭優勢的科技小巨人企業,促進地區經濟增長。根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實施辦法》的精神,現將2008年組織申報工作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關于組織申報、推薦與選評原則: 1、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是面向本市工商注冊登記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凡從事符合國家和本市鼓勵發展產業導向的高新技術領域的產品開發、生產、經營和技術服務的企業均可申報。 科技小巨人工程支持對象分為兩類: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與科技小巨人企業。 2、科技小巨人工程的組織申報、推薦、評選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各區(縣)集中推薦、全市統一評選方式。 3、各區(縣)科委、經委要認真按照《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實施辦法》之規定要求,結合本地區產業結構特點,積極組織有條件的企業申報。 4、符合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與科技小巨人企業條件的單位,均可按要求提供相應的申請材料(見附件“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業申請書”),向所在地區(縣)科委和經委申報。 5、各區(縣)推薦的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與科技小巨人企業,應有明確的配套資助經費承諾。否則,不予受理評選。 二、關于支持方式: 1、科技小巨人工程實施,采取市區政府聯動方式,實行總量控制、競爭擇優原則,以支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與科技小巨人企業的自主創新與發展。本年度全市選評科技小巨人企業20家左右,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100家左右。 2、科技小巨人工程資助資金按市、區(縣)1:1比例配套。并且,兩者資助總額不超過企業自主創新投入的50%(經費預算按照《上海市科研計劃課題制管理辦法》執行,獨立核算、專款專用)。 本年度每項科技小巨人企業資助經費共300萬元,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資助經費共200萬元。資金按市、區(縣)1:1比例配套。 3、圍繞企業自主創新建設,資助內容可含企業的技術攻關、產學研合作、關鍵技術的再創新、知識產權保護,成果轉化的(中試)規模化生產,實驗室和技術中心建設,人才培養、市場策劃、技術咨詢等創新活動。 4、科技小巨人企業與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的實施周期一般不超過3年。 三、關于具體申報、受理辦法 受理時間: 1、市科委歸口受理各區(縣)推薦時間:自通知之日起至本年度9月10日截止。 2、各區(縣)歸口受理企業申請時間自定。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上海市經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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