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落實《上海市推進智慧城市建設2011-2013年行動計劃》,深入推進創新驅動、轉型發展,服務民生發展,提高社會管理水平,促進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加快上海“四個中心”建設,提升上海城市國際競爭力,充分發揮專項資金的引導和推進作用,根據《上海市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滬財教〔2008〕54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要求,現就開展2013年度第一批上海市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重點支持范圍
本批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重點用于公共性、基礎性、公益性信息化項目的建設和工作推進,支持數字惠民、電子政務、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四個中心”建設、信息安全保障等重點領域的創新性、示范性信息化應用項目以及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中涉及的其他信息化應用項目。具體范圍參見《2013年度第一批上海市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項目指南》(詳見附件1)。
二、申報條件
(一)項目申報單位必須是本市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無不良信用記錄的單位,且依法設立兩年以上(截至申報截止日)。
(二)項目申報單位法人治理結構規范,財務管理制度健全,具有相應的項目建設和投資能力,且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良好。
(三)項目申報單位須為項目的建設者及產權擁有者。
。ㄋ模┧陥箜椖吭瓌t上須為在建或擬建項目,項目執行期一般不超過兩年。
。ㄎ澹┟總單位原則上只能申報一個項目;對已獲專項資金支持但項目未通過驗收的單位申報的項目,原則上不予受理。
。┩豁椖恳勋@其他政府財政資金支持的,原則上不再予以支持。
三、資金支持方式及標準
上海市信息化發展專項資金的支持方式及標準按照《管理辦法》第八、第九條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項目申報
。ㄒ唬┥陥蠓绞剑罕九畔⒒l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采用網上申報和書面申報并行的方式。
1.網上申報:申報單位需登陸市經濟信息化委專項資金項目管理與服務平臺(http://zxzj.sheitc.gov.cn)進行在線填報并按要求提交電子材料。
2.書面申報:申報單位完成網上填報后,需在線打印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書,簽字蓋章后連同其他相關紙質材料于指定時間內報送我委。
。ǘ╉椖可陥蟛牧希
1.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書;
2.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大綱詳見附件2);
3.法人證書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紙質材料可提供復印件);
4.項目申報材料及其附屬文件真實性的承諾書;
5.其他可以說明項目情況的相關材料。
非財政全額撥款的申報單位需提交上一年度的審計報告(含附注及經審計的會計報表)及最近一期的會計報表;企業作為申報單位時,還須提交公司章程及上一年度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完稅證明或全年稅單(紙質材料可提供復印件)。
。ㄈ┥陥蟛牧弦螅
1.在線提交的電子材料須為PDF格式,單個文件不超過5M,可提交多個文件。
2.紙質申報材料一式兩份(信息安全類保障項目申報材料一式五份),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簽名,采用A4紙雙面打印,以普通紙質材料作為封面,不采用膠圈、文件夾等帶有突出棱邊的裝訂材料,于左側裝訂成冊。(申報材料不退還)
3.紙質申報材料須簽章齊全并與網上提交的電子申報材料內容一致。
。ㄋ模┚W上申報受理截止時間:2013年4月28日,過期不予受理。
。ㄎ澹┘堎|申報材料需現場提交,不接受快遞、郵寄等方式。接收時間:2013年5月2日-3日,每個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逾期未提交視為放棄申報。接收地點:巨鹿路915號巨鹿大廈底樓。
。┢渌马
1.信息安全保障類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不在網上提交,直接提交紙質材料。
2.我委將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入選單位進行信用評估,請有關單位配合。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3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