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創新驅動、轉型發展”的要求,進一步推進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為主體、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組織實施“上海市產業技術創新工程”,深化產學研合作,根據國家和上海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十二五”規劃,以及《上海市企業自主創新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滬經信法(2013)353號〕,現就組織申報2013年上海市產學研合作計劃項目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計劃專題
2013年上海市產學研合作計劃聚焦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節能環保和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和生產性服務業重點領域,鼓勵本市企業聯合高校和科研院所開展產學研合作,加快技術創新成果產業化轉化。重點支持以下三個專題:
(一)產學研示范基地專題
聚焦上海市產學研合作創新示范基地建設,支持示范基地牽頭開展產學研合作,進一步發揮示范基地的示范效應和產業帶動作用。每個示范基地申報項目不超過2項。
(二)成果產業化聯合攻關專題
聚焦本市產業重點發展方向,聚焦智能機器人、高端復合材料、3D打印(增材制造)等新興產業技術,圍繞產業鏈關鍵環節和瓶頸問題,瞄準產業化、產品化、規模化,支持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開展聯合攻關,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的重要創新成果在本市實施產業化。每所高校、院所參與聯合申報的項目不超過5項。
(三)中小企業產學研合作專題
聚焦中小企業產學研合作,支持一批科技型、創新型中小企業通過產學研合作突破關鍵技術,提升研發能力和專業配套能力。優先支持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以及建有區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的中小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和創新成果轉化。
二、申報要求
項目申報單位應當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是在本市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二)法人治理結構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
(三)具有較強的技術開發、資金籌措和項目實施能力,項目方案合理可行;
(四)所申報項目為在建或待建項目,實施期限一般不超過三年(自2013年1月1日起)。
(五)申報專題(一)的單位必須是已命名的上海市產學研合作創新示范基地。
(六)申報專題(二)、專題(三)的須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聯合申報,且其中至少有一家高校或科研院所。
(七)項目單位必須有較強的研究團隊和較好的前期研發基礎,并承諾投入必要的資金及落實實力相當的研發團隊以保證項目順利實施。能形成自主知識產權(包括專利權、軟件著作權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
三、申報程序和辦法
(一)項目申報采取網上與書面同時申報。網上申報需登錄“上海市科技成果轉化與產業化項目庫申報系統”(http://project.shanghai.gov.cn)或“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專項資金項目管理與服務平臺”(http://zxzj.sheitc.gov.cn),在線填報并遞交相關電子文本(包括項目申請報告和附件資料)。書面申報需提供與網上申報相一致的紙質項目申請報告和附件資料各4份。
附件資料包括:
1.證明項目研發的技術方案具有先進性、創新性的相關文獻檢索報告;
2.證明項目在企業內部或集團公司、控股(集團)公司或區縣主管部門已立項的相關文件的復印件;
3.項目已具備知識產權基礎的,需提供專利授權、受理、引進等的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4.上一年度企業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含附注)等企業經營狀況證明材料;
5.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及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
6.項目涉及行業準入管理的,須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相關許可文件;
7.聯合申報的項目,各申報單位應在申請材料中明確各自承擔的工作和職責以及資金投入計劃,并附合作協議或合同;
(二)已申報其他市級財政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者,應主動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照重復申報不予受理。
(三)項目單位需將申報材料報經主管部門(各區縣經委、商務委,各集團公司等)初審并出具意見。
(四)項目單位提交的所有書面文件請采用A4紙打印,以普通紙質材料作為封面,不采用膠圈、文件夾等帶有突出棱邊的裝訂材料。
(五)網上申報時間為8月5日—8月23日。
(六)書面申報材料需現場提交,不接受快遞、郵寄等方式。受理時間為8月20—23日,每天9:30—16:30。
四、主管部門和聯系方式
主管部門:市經濟信息化委技術進步處
材料送達地址:上海市高新技術產業化促進中心(威海路511號15樓1505室)或雪野路1000號綜合辦事大廳市經濟信息化委5號、6號窗口。
聯系人:倪曉杰、孫躍
聯系電話:61717672、23112763
網上申報技術支持聯系人:周峰皓
聯系電話:60805368、60805369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3年7月15日